9778818威尼斯学生校外学习交流及实践创新活动经费资助管理办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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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7年11月1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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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鼓励楚才计划班学生积极开展校外学习交流和实践创新活动,学院设立专项经费对相关活动予以经费资助。为了做好经费的规范管理工作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资助对象

9778818威尼斯在籍全日制本科生个人及团队。

二、资助内容及标准

1、校外游学

游学分短期游学和长期游学。短期游学是指参加其他高校的课程修读或境外学习交流项目,时间在3个月以内;长期游学是指在正常学期在其他高校跟班上课,时间在一个学期及以上。

9778818威尼斯对学生游学学费进行资助,短期游学每生每次资助国内最高3000元,境外5000元;长期游学国内每生每学期资助5000元,境外10000元。原则上游学资助每生在校期间不超过2次。

2、科研创新

(1)论文发表。主要针对学生自主开展学术研究,以第一署名且以9778818威尼斯为单位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的行为进行资助,论文可被中国知网或万方数据平台检索。每篇论文资助金额不超过论文发表版面费的80%,最高资助1000元/篇;其中,已获得学校、学院科研立项经费资助的项目论文发表版面费先从项目经费中支出,不足的部分,学院按上述原则再予以资助。

(2)专利申请。主要针对学生自主开展发明创造,以第一署名申请获得国家发明、实用新型、外观设计专利的行为进行资助。一般专利资助金额不超过专利申请费用的80%;发明专利予以专利申请费用的全额资助。专利申请费不包含代理费。

3、实践调查

主要对报学院批准立项的,利用寒暑假开展社会实践和调查活动的学生团队进行资助。资助经费根据实践调查活动的实际开销和活动后期的成果、反响确定,最高资助3000元/队(次)。

4、学术会议及学术夏令营

(1)学术会议。参加学术会议,予以资助往返路费;向组委会提交论文且作会议发言的(或被会议论文集收录)还可资助会议期间的住宿费。交通、住宿标准以学校规定为准。境内每生每次资助额度最高1000元,境外3000元。在校期间每生一般不超过2次。

(2)学术夏令营。报名参加重点高校或国家重点科研院所学术夏令营并获得邀请的,资助往返路费,每生每年限1次。

三、资助申请程序及要求

1、事前报批。校外游学、外出参加学术会议、开展团队实践调查活动,需在开始前向学院申请报批和备案;

2、提交申请。活动结束后,凭校外学习证明材料、会议邀请函、夏令营报名接收材料、活动总结、相关费用发票以及论文、专利证书复印件等向学院办公室提出资助申请;

3、学院审批。学院办公室负责审核材料,确定是否受理及资助金额,并负责报销和发放资助经费。

四、相关说明

1、本办法没有列举的、确需资助的情况按照相近条款,报学院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执行;

2、根据学校财务报销管理规定,

(一)支付款项应取得原始凭证(正规票据),必须是真实有效的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票据,非正规票据一般不予报销。发票购买方为“湖北大学”;提供发票同时需附纸质发票真伪查询结果截图(可在校财务处报账大厅查询、打印)。

(一)遗失原始凭证的处理办法
  原始凭证遗失后,必须到出票单位复印存根或记账联,并加盖出票单位有关印章(包括财务专用章、发票专用章、收款专用章或结算专用章),由当事人写明情况,经办单位领导签字,财务部门批准后方可代作报销凭证。

(二)购置费报销

办公用品及耗材必须在学校指定供货商处购买,指定供货商名单可在财务处网页上查询。报销时除正规发票外,还须提供供货商出具的包含有商品的名称、数量、单价等信息的购物清单或在发票上注明上述信息。

报销图书资料费时,除正规发票外,还须提供商家出具的图书清单。

报销印刷费时,除正规发票外,须提供印刷资料名称、数量、单价等清单并加盖出票单位印章。

(二)交通费、差旅费报销

市内交通费凭公交地铁车票和出租车车票报销(一卡通票据不予报销)。出租车车票不得有连号及同时段票据。所有票据须提供事由清单、出发地及目的地。市外差旅费参见学校财务处具体规定。

3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,由9778818威尼斯负责解释。

附:9778818威尼斯学生校外学习及实践创新活动资助范围及标准一览表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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